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上海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与华东师范大学等多家单位联合主办的“教育强国建设,法治何为”学术研讨会暨青年学者论坛日前召开,探讨法治如何成为教育强国建设的“压舱石”与“助推器”。
华东师大党委副书记孟钟捷表示,学校依托教育立法研究基地,致力于构建中国教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国家战略贡献“师大智慧”的决心。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刘玉祥说,教育的终点不是规模而是刻度,法治的终点不是条文而是温度;改革是破浪的船,法治是压舱的石;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效能治理,核心在于高水平法治。
在“教育强国”的宏大叙事下,如何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与会专家从法理层面进行了深层剖析。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劳凯声说,法治应当成为平衡二者的标尺,在保障国家义务的同时,通过多元化体制赋予公民更多的教育选择权,尊重差异,体现“法治的温度”。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申素平说,教育法治的核心是将行政权力严格限制在法治轨道之上,防止其越界。华东师大教授范国睿认为,中国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从行政逻辑主导转向法治逻辑主导,清晰界定多元主体的权利边界,构建开放、共治的教育生态。华东师大教授朱军文说,真正的自主权应包含改革方案的制定权,同时高校内部必须建立专业化、标准化的治理体系,才能真正“接得住”下放的权力。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郑少华结合上海综改试点,剖析了地方公办高校在编制、经费上的现实束缚。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光礼提出,要建立从“问责式评价”转向“协商性评价”的新范式,通过法治手段引导高校分类发展。清华大学教授李立国呼吁打破壁垒,构建分布式、网络化的知识创新体系。
与会专家和学者紧扣“教育强国”战略背景,从主旨报告中关于“良法善治”的宏观顶层设计,到分论坛中关于法典编纂、AI治理、权利救济等微观制度的深入剖析,形成了系统的学术共识,全面展示了中国教育法学界在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方面的最新研究进展值得投配资,不仅厘清了教育法治研究中的诸多理论误区,更为未来教育法典的编纂和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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